审核评估知识应知应会系列专题(一)

发布日期:2023-09-13    浏览次数:



新一轮审核评估是什么?

审核评估是由教育部统一领导,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(以下简称“评估中心”)组织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,部分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,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,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审议并做出评价的质量保障活动。经过上一轮的实践摸索,审核评估已经形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流程。2021年1月21日,教育部印发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正式启动“新一轮审核评估”。


新一轮审核评估指导思想是什么?

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、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、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、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决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,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。推进评估分类,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,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,建立健全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引导高校内涵发展、特色发展、创新发展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
新一轮审核评估的“新”体现在哪些方面?

①评估导向的变化

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;

②评估内涵的变化

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,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;

③评估类型的变化

采取柔性分类方法,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指标体系供高校自主选择;

④评估方法的变化

采取线上与入校“一体化”评估、定性与定量结合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,当好“医生”和“教练”,为学校诊断把脉,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;

⑤评估功能的变化

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,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,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、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。


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坚持五个基本原则:

①坚持立德树人

②坚持推进改革

③坚持分类指导

④坚持问题导向

⑤坚持方法创新


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周期是什么?

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,其中: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原则上获得“通过”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。

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,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—202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