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省教育厅规定,毕业后两年内为应届毕业生,办理改派时需要到学校出示改派手续。根据提供材料和学校出示改派手续,到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局办理改派。
办理改派情况及所需材料:
一、毕业生正常毕业
1、生源地改派到单位:
(1)报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与新单位签署的三方协议或单位出示的接收函或者调档函,或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。
(3)本人办理调整改派的申请(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,要写明改派原因及新接收单位名称或生源地名称,辅导员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。
2、单位改派到生源地:
(1)报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离职证明或者退函(A4纸复印)。
(3)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4)本人办理调整改派的申请(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,要写明改派原因及新接收单位名称或生源地名称,辅导员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。
3、生源地改派到生源地—迁户口:
(1)报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派出所出具迁户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(A4纸复印)。
(3)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4)本人办理调整改派的申请(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,要写明改派原因及新接收单位名称或生源地名称,辅导员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。
4、单位改派到单位:
(1)报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离职证明或者退函(A4纸复印)。
(3)与新单位签署的三方协议或单位出示的接收函或者调档函,或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。
(4)本人办理调整改派的申请(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,要写明改派原因及新接收单位名称或生源地名称,辅导员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。
二、毕业生未按时毕业、补生源
1、补生源所需材料:
(1)报到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在招生就业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《学历认证申请表》,到学校教务处盖章(地点北院2号搂3楼)。
(3)档案室复印招生录取名册(地点北院4号搂2楼)。
(4)除了以上材料之外,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,参考“标题一”提供。
三、其他情况
1、报到证丢失
(1)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(2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携以上材料直接去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局办理即可。
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,均一式两份,一份学校留存,另一份带由省毕业办协助办理改派手续。
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局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(北陵公园南门西行200米)
特别提示: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,不能办理改派。